港城产业园区交通枢纽中心项目客运大楼改造工程三期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港城产业园区交通枢纽中心项目客运大楼改造工程三期施工已由港城产业园区经济发展局以港城经备字【2023】0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港城区。
2.1.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客运大楼主楼1层、5-10层以******消防、电气、给排水、暖通等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工期:2024年8月15日前完工。
2.1.4质量标准:合格;
2.1.5按照河******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形式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25 09:00至2024-04-3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1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会。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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